發佈日期:2023年3月13日

本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稱「本合約」)適用於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風雷科技網路有限公司】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連線遊戲服務(以下簡稱本遊戲服務)締結之定型化契約。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在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下稱「乙方」)前,詳閱本合約所有內容。

請您務必詳細閱讀並經三日以上審閱,以保障您的權益。一旦您勾選同意鍵後,即推定您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所有合約條款之會員規範(包括:會員系統服務合約、停權管理規章、客服中心內容、公告事項、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等),以及本合約其後如有任何增刪修改,如您不同意任何合約條款或使用規範,請勿註冊帳號或使用本服務。您於勾選同意鍵時,亦推定您願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且相關法律規定如有改時,亦同。

第一條、基本資料

【風雷科技網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係指利用網路提供線上服務之人

代表人:【翁千雅】,聯絡電話:【02-2988-0608】,公司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75號四樓】,網址:【http://fonglei.com/】,客服信箱【ninjamustdieTW.service@pandadagames.com】,統一編號:【89180928】。

第二條、法定代理人

  1. 乙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合約訂定時,應經乙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合約始生效力;乙方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合約之訂定,應由乙方之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2.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使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甲方確認後,退還乙方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第三條、條款內容

  1.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甲方有關遊戲服務之公告、活動規定。

(2)費率表、遊戲相關管理規範、客服中心內容、公告事項、個別服務申請規範等。

(3)甲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 雙方如基於特定事項另行簽訂檔,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書、和解契約等(以下簡稱「補充條款」)時,補充條款視為本合約內容之補充,如本合約中部分條款與補充條款相衝突時,補充條款中之約定事項優先本合約適用,補充條款未約定者,適用本合約之相關約定。

第四條、服務範圍

本合約所提供之服務包含遊戲、休閒、社群等各項服務,系由甲方提供網路伺服器,供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此不包括乙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乙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費用、電話費用等電信相關費用。

第五條、名詞定義

以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合約與會員規範(包括會員服務條款、遊戲管理規章、客服中心內容、公告事項、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等)中:

【遊戲網站】:系指由甲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用戶ID】:系指乙方登入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服務時輸入之特定帳號。

【儲值】:系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向甲方購買限定使用於本遊戲中的「遊戲幣」及/或「付費點數(點數之名稱依甲方于儲值中心及各遊戲官網公告為准)」之行為,若將「遊戲幣」及/或「付費點數」轉換為本遊戲內之商品或服務即為已使用之行為。「遊戲幣」及「付費點數」不具有貨幣價值,或本服務之外的任何價值。「遊戲幣」及「付費點數」不能出售、交易、轉讓或兌換現金,只能兌換遊戲內虛擬物品或通過遊戲或本服務提供的其他權益。

【遊戲幣及付費點數】:系指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之付費方式所換取作為支付甲方服務對價之點數名稱。

【線上遊戲】:係指乙方以其電腦設備、家用遊戲機、掌上遊戲機、行動裝置等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甲方所架設之網站平台旗下各遊戲或本服務程式,使乙方得與不特定之多數人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外掛程式】:系指任何非甲方所提供或影響甲方線上遊戲程式、服務程式運作之程式,包括一切非人為操作可達成之結果。

【遊戲管理員】:擔任維護遊戲進行之順暢、公平與提供遊戲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會員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遊戲數據】:乙方進行本遊戲時產生的各項數據(包括但不限於積分、虛擬貨幣與其他)。

【遊戲暱稱】:系指乙方於線上遊戲中自行設定的角色名稱,不得任意更改。

【必要成本】:係指甲方為履行本合約之特定服務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扣除必要成本】:係指扣除未使用「遊戲幣」或「付費點數」依各國最新匯率轉換為新台幣後的總額40%之計算方式,且包含匯款轉帳手續費新台幣30元。

【遊戲歷程】:系指乙方進行線上遊戲時,甲方系統於保存期限內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遊戲相關管理規範】:系指由甲方訂立,專供為規定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進行方式、會員行為等相關條款。

【會員服務條款】:係指包括但不限於會員服務條款、遊戲管理規章、客服中心內容、公告事項、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等。

【程式漏洞】:非甲方設計遊戲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第六條、合約解除權規定

  1. 乙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甲方解除本合約,乙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前述情形,乙方得就未使用之「遊戲幣」或「儲值點數」向甲方請求退費。
  2. 乙方為前項合約之解除後,甲方得為回復原狀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刪除乙方之遊戲角色、帳號、虛擬物件等。

第七條、計費標準之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1. 本合約所提供之遊戲服務皆為免費制。另遊戲服務內如有提供需乙方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甲方將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2. 相關費用或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惟乙方以預付儲值使用本遊戲時,其已預付之儲值點數或有效期限不因新費率調整而減少或縮短。
  3. 費率調整時,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十日前,於甲方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購買頁面、遊戲進行中或遊戲起始畫面公告。若乙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第八條、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甲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4)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

第九條、號密碼之使用 

  1. 乙方理解,乙方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用戶ID帳號的所有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得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使用。
  2. 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乙方使用。密碼得依甲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甲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甲方應於合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乙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3. 本合約非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而終止者,乙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前項期間屆滿時,乙方仍未辦理續用,甲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 乙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第十條、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方式

  1. 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甲方進行查證,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乙方,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相關管理規範。
  2. 甲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甲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乙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甲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乙方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甲方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3.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甲方前項之處理時,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4. 甲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乙方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5. 乙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使甲方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 乙方不得利用本會員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如濫發廣告郵件、宣傳性商業網站等。
  2. 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外,乙方同意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
  3. 乙方不得利用本服務傳送、發表涉及辱罵、毀謗、不雅、淫穢、攻擊性之文章或圖片。
  4. 乙方同意必須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5. 乙方不得使用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之方式進行儲值,否則,甲方得依乙方所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後立即終止乙方會員資格及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6. 乙方同意,乙方通過本合約下的線上遊戲發佈創作內容時,授予甲方無償使用該創作內容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得使用、修改、編輯、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發表、公開展示、或再授權該創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基於商業或其他一切目的使用該創作內容,不限其使用之用途、方式、經由之形式,且均不需另行通知乙方、表彰乙方姓名或支付報酬。乙方承諾對甲方及甲方再授權之人不行使其創作內容之著作人格權。
  7. 乙方聲明並保證於提交之創作內容時,擁有創作內容之所有權、智慧財產權及其他一切權利、或經權利人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創作內容不致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及其他一切權利、或違反任何法規或本合約之情事。乙方並應保證甲方對該創作內容之使用不會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或違反任何法規或本合約之情事。若乙方違反本項規定,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所付出的相對應成本或損失,甲方不對乙方提交之創作內容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1. 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天,以供乙方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三十天者,甲方即無義務受理乙方之查詢申請。
  2. 乙方得以書面、網路申請調閱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並使用甲方提供之申請方式方可受理。甲方得依政府相關法律規定酌收查詢服務費用新台幣200元整,並由乙方自行負擔。
  3. 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本條第一項所列之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以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十三條、個人資料

關於乙方註冊和使用線上遊戲服務過程中向甲方提供之個人資料,甲方應依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電磁記錄

本遊戲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操作遊戲所留存之電磁紀錄)均屬甲方所有,甲方應維持乙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乙方對於電磁紀錄享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第十條、連線品質

  1. 甲方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時,應於七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2.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服務時,甲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乙方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甲方應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十六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1. 甲方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2.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甲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3. 甲方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乙方損害時,應依乙方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4. 甲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第十七條、合約終止及退費

  1. 乙方得隨時向甲方終止本合約,合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掛號寄發支票或雙方同意之方式退還乙方所購買但未使用之「遊戲幣」或「付費點數」,惟已使用之「遊戲幣」及「付費點數」無法退回。
  2. 若乙方連續180天未登入使用本遊戲服務,甲方得定十五日期間通知乙方登入,如乙方屆期仍未登入使用,則甲方得終止本合約。
  3. 乙方若有下列任一情形時,甲方依乙方所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後,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
  4.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甲方遊戲網站或本服務程式之惡意攻擊或破壞者。
  5. 乙方有違反現行法律之行為,或經司法機關查獲任何不法之行為,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6.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7. 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本服務之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使用本服務者。
  8. 乙方若因違反遊戲管理規章之所規定之同一事由達三次以上,且經甲方依乙方所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改善而乙方未改善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
  9. 合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依甲方申請退費之方式退還乙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或費用。

第十八條、遊戲管理規則

  1.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甲方得訂立公平合理之遊戲管理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2.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二條之程序為之。
  3.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1)牴觸本合約之規定。

(2)剝奪或限制乙方之合約上權利。但甲方依第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1.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乙方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甲方遊戲相關管理規範時,甲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乙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相關管理規範時,甲方應通知乙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甲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甲方得依會員規範,按其情節輕重限制乙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乙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時,甲方得立即依會員規範限制乙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2. 甲方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乙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7日。
  3. 若甲方採取本條之處分措施,係因甲方之事實認定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應賠償乙方之損害。

第二十條、申訴權利

  1.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甲方依「會員服務條款」處分不服時,乙方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甲方之客服中心回報系統、電子郵件或書面配合等甲方提供之方式提出申訴,甲方應於接獲申訴後十五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2. 乙方欲向甲方申訴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以其他不正之方式影響遊戲公平性,依前項方式辦理。
  3. 甲方提供24小時申訴管道,具體聯絡資訊(電子郵件、服務專線)將公告於遊戲網站或遊戲相關管理規範。

第二十一條、智慧財產權

  1. 甲方提供之會員服務或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一切相關周邊產品,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甲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乙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2. 甲方所擁有各遊戲代理營運權之特定區域,應分別明訂於各產品包裝及各遊戲官網,乙方應詳加注意相關特定區域限制,並應遵守之。
  3. 乙方不得採用任何方法對其提供經營(或主機)服務、中間媒介服務,或對其進行攔截、模擬或重定向。這些被禁止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架設私人伺服器、逆向工程、修改本遊戲,或添加新的組件,或使用某種工具程式來提供遊戲經營(或主機)服務。

第二十二條、合約之變更及通知 

  1. 甲方修改本合約與相關規定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2. 甲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合約之變更無效。
  3. 乙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乙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乙方接受甲方合約變更之內容。

(2)乙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乙方對甲方終止本合約之通知。

4. 乙方應確保留存於甲方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之正確,若有變更,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以乙方留存於甲方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為通知之發出時,即推定已合法送達。

第二十條、停止營運

  1. 因甲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合約者,應於終止前30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若乙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2. 甲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者,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乙方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二十四條、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合約所定之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第二十五條、準據法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六條、管轄法院 

因本服務合約涉及的一切爭訟,甲乙雙方合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開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